透支信用卡,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?
现在,为满足自身消费,信用卡已经被广泛使用。但是,有些人没有消费观念,办理了信用卡就使劲刷,或是有些人带有非法占有的念头,透支信用卡,直接损害发卡银行的损失。如果透支的数额较大,并且持卡人带有恶意刷卡透支的话,那么将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
按规定,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话,要先确定行为人是恶意透支。
是否属于恶意透支,要求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。
其中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可以表现为以下情形:
1、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不归还;
2、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;
3、透支以后隐匿、改变通讯方式,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。
另外,还要求持卡人在收到发卡银行的催收请求后不归还,如果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,那么就不属于恶意透支。
除了恶意透支,持卡人实施了下列诈骗活动,数额较大的,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:
1、使用伪造的信用卡,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;
2、使用作废的信用卡;
3、冒用他人信用卡。
最后,因为透支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,法院审判时将会根据透支的数额、透支的时间等确定刑事处罚,情况较为严重的,处罚越重。